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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质押融资

     出口退税质押融资是指出口企业以其享受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质押,向我行申请的贸易项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解决企业在办理进出口单据项下业务时,因资金周转困难,或者在向银行申请国际贸易融资却无法提供合规的担保时,我行为您提供的该项融资服务将有效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业务特点
    适用对象
    融资额度、期限及利率
    融资申请流程
 

业务特点:
     加快资金周转——在国税局支付应退税款前,您就可以提前得到资金,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改善现金流量——可以增加您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供融资能力

节约财务费用——在武汉市商业银行办理出口押汇,您还可以享受武汉市财政局为支持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融资贴息政策,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


适用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属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确定的出口退税A类(出口收汇荣誉企业)、B类(出口收汇达标企业)或C类(出口收汇风险企业)企业;并已在我行开立该企业唯一的出口退税账户并且已在我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且信誉良好。


融资额度、期限及利率: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融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已申报至国税局出口应退未退税款金额的70%。融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税款一旦退还企业应立即归还融通资金;融资利率比照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融资申请流程:
   
借款人在办理出口退税质押贸易融资时,须向我经办支行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及个人履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复印件;

8、外销合同复印件;

9、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的决议;

 10、连续3年经审计的年度报表及上月财务报表;

11、出口货物的购进增值税发票或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复印件;

1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13、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

14、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复印件;

15、主管退税机关受理退税申请的证明文件;

16、出口退税账户托管申请书或出口退税专户申请更改书

17、企业未涉及经济法律纠纷申明书;

18、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

19、我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