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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

    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

    业务范围
    适宜情况
    注意事项
 

业务范围:
   
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转让及异地转证;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在客户提出需求时办理议付、押汇、贴现等贸易融资;查询、催收、追短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考核进口商信用。
 

适宜情况:

1、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额外承诺;

2、需要向本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以为准备出口货物进行资金融通;

3、进口商所在国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开立信用证表明获得监管当局的许可。


注意事项:

1.在与进口商洽谈业务时,最好避免“软条款”信用证,同时应确定安全、便捷的索汇路线,以保证安全收汇;

2.审单环节您需提交:a.全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b.正本信用证;

3.如坚持不符点出单,则很难再办理贸易融资;

4.银行在收汇、结汇、入帐等环节将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5.您如想撤证,需提交:a.书面委托书;b.全套信用证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