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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城区居民
贷款条件
(1)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并有固定的住所;
(2) 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
(3) 拥有自有住房(包含拥有完全产权住房及拥有使用权住房两种情况);
(4) 必须持有与装修工程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工程概算书等相关资料;
(5) 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房产抵押担保。
贷款额度
贷款的金额一般按装修工程合同标的的50%-70%掌握,具体视情况而定。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
期限以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约定的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期限利率档次标准执行
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程序
咨询受理→收集申请资料→贷款调查及资料审核→贷款审批→签定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办理保险→贷款上帐→按月还款→贷款结清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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