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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三方协议融资--充分利用银行信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扩大销售规模

    工、商、银业务即我行与生产商、经销商通过签订“工、商、银”三方合作协议,以保证金和货物提货权作为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以保证金账户款项兑付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方式。

   

    业务特点


    适用对象


   
当您向我行申请开办此项业务时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业务特点:
    经销商:
    · 缓解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
    · 可享受到大批量定货和淡季打款的优惠政策
    · 稳固与生产厂家的关系
  生产商:
    · 提前获得生产资金,保证产品的正常生产
    · 增加销售渠道,锁定市场销售终端
    · 扩大市场份额
    我行可根据您的需要对您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这个额度内可以同时进行几笔工商银业务操作,也可以一笔业务完成后重复进行。
 

适用对象:
    市场适销对路,流通速度快、商品价值含量高并且在短期内具有一定抗贬值能力的商品对象,如:钢材、其他金属材料、汽车、家电、电脑等产品。
 


当您向我行申请开办此项业务时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 经销商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我行对经销商开出以生产厂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 我行同经销商共同持票向生产商订货。
    · 经销商以货物提货权作为质押,由生产商登记,保证未经我行允许不得将该提货权挂失、变更。
    · 经销商将货物销售后,将回款存入保证金账户。
    · 我行根据增加的保证金比例逐步解除提货权质押、变更收货人或生产厂商按银行指令分批向经销商发出相应价值货物。
    · 承兑到期,我行用已存入保证金账户的所有销货款兑付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