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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银行给与进口商的一项流动资金贷款,当企业委托武汉市商业银行开出信用证、单证一致、需对外付款时,我行可以在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对进口货物进行托管抵押或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担保的前提下,在付款到期日代为企业对外垫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并向企业发放全套正本单据提取进口货物,确保企业正常运作。凡有权经营进口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正常,资信良好的企业,均可向我行申请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进口押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我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结算往来关系正常、没有逾期贷款;

2、在我行国际结算等业务无不良记录;

3、在我行有人民币或外汇帐户,是我行的基本客户或“双大型”企业(即存款大户或结算大户);

4、足值有效的抵(质)押品或我行认可的具备一定实力的经济实体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