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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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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并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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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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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票据合法有效,未注明“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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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还款能力。
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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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贴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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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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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贴现的未到期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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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票据相符的商品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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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履行该票据项下商品交易合同的发票、货物发运单据、运输单、提单等凭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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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各类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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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认为必须担保的保证单位的保证承诺及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有处分权人的抵(质)押承诺及抵(质)押物清单及所有权、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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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贴现利率:
贴现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实行浮动利率。
贴现期限:
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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