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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业务特点 
    提供服务种类
    委托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交易限额
 

业务特点
   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指我行受市场其它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买卖结算等业务的行为。我行拥有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资格、财政部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商资格、债券结算代理行资格、同时也是市场上十五家做市商之一,资格齐全,经验丰富,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结算服务和投资建议。通过投资国家信用级别的债券,可以使单位闲置资金获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

 

提供服务种类:

  • 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托管账户开户、销户等手续;

  •  与委托人进行债券交易;

  • 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为其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 在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中,为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

  • 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委托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4、债券托管账户开户申请函

5、债券托管账户开户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6、债券结算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交易限额
    单位委托我行交易的起始金额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