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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特点:
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指我行受市场其它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买卖结算等业务的行为。我行拥有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资格、财政部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商资格、债券结算代理行资格、同时也是市场上十五家做市商之一,资格齐全,经验丰富,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结算服务和投资建议。通过投资国家信用级别的债券,可以使单位闲置资金获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
提供服务种类:
委托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4、债券托管账户开户申请函
5、债券托管账户开户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6、债券结算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交易限额:
单位委托我行交易的起始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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