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对象: 贷款对象必须是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并且生产出口商品和能给我国直接或间接创造外汇收入并具备贷款条件的单位;没有外汇收入但具备足够还贷实力的单位也可作为贷款对象。
贷款的币种、种类及利率:
贷款货币目前暂定为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四种。一般遵循“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计收原币利息”的原则,使用何种货币由借款人选择,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贷款按发放方式不同分为信用贷款、票据贴现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以及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准进行制定
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向本行申请贷款时,要向本行提供:
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复印件、卡号和密码;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履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的决议;
6、
企业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上月报表;
7、
外汇贷款使用证明文件;
8、
外汇借款申请书及可行的还款计划;
9、
足值有效的抵(质)押品或我行认可的具备一定实力的经济实体的担保;
10、若为项目贷款,还需提供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设计任务书。对于小型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可用技术改造方案代替可行性报告。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的项目,还需提交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方案;
11、我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