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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购汇业务
  
   哪些需求可以办理因私购汇业务?   如何办理因私购汇业务?
 

哪些需求可以办理因私购汇业务?

境内居民因私出境旅游(含港澳游)、探亲会亲、自费留学、其它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出境定居、朝觐、境外就医、境外培训、被聘工作、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国际交流、外派劳务等项下均可到我行办理用人民币购买外汇(以下简称购汇)业务。

如何办理因私购汇业务?

居民个人购汇须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购汇按照当日我行公布外币兑换汇率办理。居民个人办理购汇时,要填写“武汉市商业银行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单”,并持下列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特殊指明复印件除外)及复印件向银行或外汇局申请。

 l 有实际出境行为购汇所需材料

因私购汇事由

出境时间

需提供的材料

限额

备注

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它出境学习、外派劳务

半年以内

 

因私护照、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

出境定居项下购汇,在首次出境前办理,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项下购汇,只能在境外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和意外灾难时办理。

半年以上(含半年)

每人每次等值5000美元

出境旅游(含港澳游)

半年以内

因私护照、有效签证(或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身份证或户口簿

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

持团体签证者,可持经旅行社盖章确认的团体签证复印件

半年以上(含半年)

每人每次等值5000美元

邻国边境旅游

 

边境地区出境旅游购汇申请表、居民个人因私护照或边境旅游通行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正本及复印件

等值100美元/人/天,最高等值500美元/人/次

由有权办理边境旅游的旅行社代办

自费留学

第一学年或学期学费和生活费

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写明姓名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收费通知书及翻译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如已注销户口,凭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办理)

学费按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标准供汇;生活费每学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

1、留学人员兑换每年或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后,不得再申请兑换其它出国(境)项下的外汇

2、居民个人所购自费留学项下学费只能直接汇往境外学校账户或由居民个人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带出境;生活费可以提取部分外币现钞(等值5000美元以内),由他人代办的,学费、生活费须全额汇往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个人境外帐户上,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3、每年生活费超过等值2万美元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第二学年或学期学费和生活费

本年度收费通知、上一学年或学期的缴费证明、本人委托书(如为亲属代办)、学生证等在读证明、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学费按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标准供汇;生活费每学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

保证金购汇(缴纳一定金额人民币保证金后才能取得留学签证的)

因私护照、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外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收费通知书及翻译件、身份证或户口簿

 

l  没有实际出境行为购汇所需材料

因私购汇事由

需提供的材料

限额

备注

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

缴费通知、境外国际组织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值3000美元/人/次

只能直接汇往境外国际组织帐户

 

境外直系亲属救助

公安部门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有效证明、境外使领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值3000美元/人/次

只能直接汇往境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境外邮购

广告或定单等收费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值3000美元/人/次

只能直接汇往境外机构账户。

其它

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等值3000美元

只能直接汇往境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注:如遇调整,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公布为准

凡超过以上限额的购汇申请,请先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外汇管理局进行预先审批,然后持批件和上述材料到武汉市商业银行批汇网点办理购汇手续。

说明

1)民购汇后,可将所购外汇汇出境外、可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带出境,也可提取外币现钞(或存入本人外币现钞账户),但提取外币现钞(或存入本人外币现钞账户)的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

2)理因私购汇业务后不能直接办理外币现汇转存款业务。

3)居民持多次往返签证(或签注)要求购汇的,可以根据其实际出境次数多次购汇,但两次购汇时间的间隔不得少于30天。

4)售汇后外汇汇往国或地区原则上应与其出境前往国或地区一致。如不一致,要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居民个人办理因私购汇时,除携带本次购汇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向银行提交上次购汇的证明材料供银行核销。按照外汇局规定,只有核销了上次购汇记录,居民方可办理本次购汇。

有关核销所需材料如下表:

出境事由

核销所需材料

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外派劳务

凭边检部门在护照上签注的出境或入境印章办理

境外邮购

凭境外发票或收据办理

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及其它(没有实际出境行为项下的售汇)

办理售汇手续视同自动核销

自费留学

凭上一学年或学期缴费证明和在读证明办理

其它出境学习

凭在读证明或缴费证明

预交留学保证金后获得签证的

凭上一学年或学期的缴费证明和在读证明办理

预交留学保证金后未获得有效留学签证的

凭结汇证明办理

出境定居

不需办理核销

本网页内容根据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办法(截止20044月)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