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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

    是对与我行有长期稳定信贷合作关系的公司客户专门核定的包括多种授信品种在内的统一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担保、保理及其它信贷品种。

    业务特点     授信的基本条件
 

业务特点:
    可以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信贷资金;
    可以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多种信贷产品;
    可以使业务的办理手续更简化、时间更快捷。
 

授信的基本条件:
    · 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结算量与授性额度占比相适应
  · 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我行的信贷政策;
  ·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 )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在工商或主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 持有贷款卡,且在有效期内;
  · 拥有法定资本金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国务院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 在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等体制变更过程中,已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 在银行无不良记录;
  ·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